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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非线性数学模型与方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方案(2018年5月修订)

    复旦大学“非线性数学模型与方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方案

(2010年9月制定,2018年5月修订)

 

       复旦大学“非线性数学模型与方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实验室依托复旦大学数学学科,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导,坚持理论与应用相结合,以建设成为一个既紧跟当今核心数学发展前沿、又能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相关学科发展做出贡献的开放性实验室为目标。 二十多年来,实验室作为一个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平台,为复旦数学学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8 年初学校任命了实验室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术委员会(2018.01-2022.12),为使实验室持续快速发展,助推复旦大学一流数学学科的建设,特此修订 2010 年 9 月制定的实验室运行方案。

 

一、实验室管理

  1. 实验室日常运行主要由实验室主任会议负责。
  2. 实验室重要学术事务接受学术委员会指导。
  3. 实验室行政、人事、经费等事务依托数学科学学院管理.

 

二、学术活动

  1. 实验室每年与学院联合举办若干场次学术报告会和国际学术会议。
  2. 实验室每年与学院联合举办一次实验室成员参加的学术年会。
  1. 实验室每年邀请若干名访问学者到实验室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三、 学术活动资助原则

  1. 学术会议资助

实验室成员牵头举办学术会议,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可向实验室申请,由实验室主任会议确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额度。每项申请一般不超过5 万元。

2. 学术交流资助

实验室成员参加学术活动或邀请专家访问,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可向实验室申请,由实验室主任会议确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额度。每项申请一般不超过3万元。

 

四、学术成果奖励

  1. 成果奖励

主要奖励获国家和省(市)、部(委)级科技奖的成果完成人,参照复旦大学的相关奖励标准,实验室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标准为:

 

奖项

经费标准(万元)

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一等奖项目

6

教育部、上海市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一等奖

3

教育部、上海市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二等奖

1

 

      复旦大学作为第二获奖单位的项目可享受相应奖励经费标准的 30%; 作为第三或第三以下获奖单位的项目,只享受上述相应奖励经费标准的10%。奖励经费仍由实验室统一管理,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2. 论文、专著奖励

主要奖励标注有实验室资助字样的论文、专著(Laboratory of Mathematics for Nonlinear Science, Fudan University, 缩写为LMNS),没有标注实验室资助的论著不予奖励。学术论文按学院2011年12月制定的期刊分区奖励,主要奖励一、二区。同时考虑交叉学科的发展,对不在数学分区的期刊,按照复旦大学相应学科期刊分区奖励(仅限一、二区)。成员需将标注有实验室资助字样的论文、专著提交于实验室秘书存档。根据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奖励按年度进行。奖励标准:

 

论文

 

一区

 

二区

学术专著

    (国际著名出版社出版)

经费标准(万元)

 

1

 

0.5

 

2

 

 

 

 

 

     

      对多个作者的论文、专著,经费奖励额度按1/N计算。奖励经费仍由实验室统一管理,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五、高级访问学者资助原则

高级访问学者应为高校教师或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包括博士和博士后人员。

  1. 高级访问学者一般在年初集中统一向实验室申请。根据实验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在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实验室除集中申请外,年内也可进行适当补充申请。
  2. 申请实验室高访学者需要事先填写申请书,访问结束之后需要填写结题报告。访问联系老师需要进一步跟踪其访问成果,访问学者在实验室资助下发表的学术成果, 必须标注实验室资助字样( Laboratory of Mathematics for Nonlinear Science, Fudan University, 缩写为LMNS)。
  1. 原则上实验室成员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一项,根据申请情况,实验室主任会议讨论入选人员名单,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通报。实验室应及时通知通过人选安排学术交流访问。
  2. 国外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访问学者资助额度为4万元;国内访问学者的资助额度为3万元。来实验室访问的时间为一个月,可间断执行, 但是一年内必须执行完毕,严格以天数进行计算。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的核定由联系老师和实验室联合负责,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机票或登机牌复印件,住宿登记信息,及签证签注复印件)等确定。 访问学者的经费使用范围:仅限于访问期间的资料费、国际(或国内)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及生活津贴。来自国外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高访学者的旅费+住宿不超过2.5万元;生活津贴按照每人每天5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税前)。来自国内高访学者的旅费+住宿不超过1.5万元, 生活津贴按照每人每天5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税前)。
  3. 根据实验室年度经费情况,资助学者数量由实验室主任会议确定。
  4. 资助额度的变更将依据学校拨付实验室经费的数量并参照学院访问学者(一个月)的资助额度通过实验室主任会议确定,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该运行方案经数学科学学院2018年5月22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原方案废止。

 

2018 年 5 月 22 日

复旦大学非线性数学模型与方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